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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基层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妨害疫情防控案

作者:     发布日期: 2020-04-15     二维码分享

  中新网宁德4月14日电 (黄霖)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14日披露,该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系蕉城区首例妨害疫情防控案。

  今年2月,黄某城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通过在微信群发布贩卖口罩信息、产品检测单、打包发货视频等一系列虚假宣传方式,取得浙江、山东、广东等地多名被害人信任,并以缴纳定金的形式骗得钱款7.4万元。

  在收到微信转账后,黄某城便不再与被害人联系,或对被害人微信信息不予理睬,并将骗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生活支出。

  蕉城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发布虚假信息,针对不特定多人实施诈骗,骗取钱款合计7.4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黄某城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案罪行,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黄某城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财物,犯罪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黄某城已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蕉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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